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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
四家电梯企业违规被罚,最高罚款3万元

作者: 孟 欣 来源: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: 2020-11-06 15:15

中国菏泽网消息(记者 孟 欣) 11月5日,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,菏泽华鼎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、山东奥仕达电梯科技有限公司、山东骏腾电梯有限公司、山东伟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,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,受到没收违法所得、并处罚款的处罚。

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针对上述四家电梯企业的违法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八十八条之规定,市场监管部门决定,没收菏泽华鼎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420.25元并处罚款22000元,共计23420.25元;没收山东奥仕达电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所得5754元并处罚款26000元,共计31754元;没收山东骏腾电梯有限公司违法所得5004.8元并处罚款26000元,共计31004.8元;没收山东伟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法所得69.03元并处罚款30000元,共计30069.03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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